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支行(刘长健)保管不善,将吉(2020)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18941号,不动产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支行(刘长健)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