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遗失(灭失)声明

首页 > 专题专栏 > 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1】双阳第10号
发布时间:2021-03-19 15:45  来源:长春市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 打印
 

  马聚盛因保管不善,将吉(2017)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29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马聚盛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