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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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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遗失声明【2020】双阳第19号
发布时间:2020-06-19 10:40  来源:长春市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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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艳芬因保管不善,将双国用(89)字第011102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 张艳芬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