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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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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市整改任务第32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01 07:30  来源:长春市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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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努力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对双阳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市整改任务第32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 整改问题 

  部分涉危险废物企业日常管理不规范。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全过程规范化监管、信息化监管,提高无害化、安全化处置水平。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7月31日前,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市局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针对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 

  (二)2022年7月31日前,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跟踪整改,对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依法整改。 

  (三)2022年6月30日前,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市局工作部署,结果辖区监管重点,筛选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重点单位清单,建立网格员监管责任,全部纳入规范化监管。 

  四、整改成效 

  (一)已完成区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发现的问题目前已立行立改,并通过市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考核。 

  (二)按照市局统一要求部署开展了危险废物排查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已立行立改整改完成。下一部继续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双阳区危险废物“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检查工作。 

  (三)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涉危险废物企业规模及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年生产危险废物数量较多的原则,建立了危险废物环境重点单位清单,清单落实到长春市双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网格员监管,现已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01日至2022年10月07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丽丽 

  电  话:84770231  

  长春市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