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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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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市整改任务第一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31 17:18  来源:区整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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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努力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对双阳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一项整改任务(市整改任务第一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吉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与新发展理念要求还不相适应。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工作推进力度明显不足。有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被动处于“不干不行”的阶段,缺乏长期发展思路,持续性不足。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的原因简单归结于财力有限、城市发展不及预期等客观原因。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的理念,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环保意识、责任意识,杜绝“缓一缓”“歇口气”的放松心态。 

  三、整改措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将有关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相关课程作为网络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二)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纳入区管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三)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议题,及时研究落实相关工作,推动有关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四)将环保重点工作和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区绩效考评体系,对各乡镇(街)、相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跟踪问效,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相关部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四、整改成效 

  (一)强化学习培训。区委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印发了《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培训课程,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环境保护思想意识。 

  (二)强化考核问效。区委组织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2022年对区管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工作推动。区委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议题,深入研究落实相关工作,推动有关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四)强化责任落实。将环保重点工作和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区绩效考评体系,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结果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6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长春市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丽丽;电话:84770231 。 

  长春市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