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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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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4 09:32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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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为有效提升县域水环境质量,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我区于近日对建成区范围内规模以上水体进行排查及水质检测。我区建成区范围内规模以上水体共5处,分别为:

  黑顶子河城区段(起始位置:N125.4119588、 E43.31247585、N125.4119245、E43.31248933。终点位置:N125.4017689、 E43.29588898、N125.4018144、 E43.33548317)。 

  杏树河城区段(起始位置:N125.4024705、E43.32027745、 N125.4027402、E43.32029708。终点位置:N125.3900868、E43.29402289、N125.3901299、E43.2940327)。 

  双阳河城区段(起始位置:N125.401378、E43.33548317、N125.4014212、E43.33548352。终点位置:N125.4250951、 E43.31574076、N125.4250513、E43.31563815)。 

  石溪河城区段(起始位置:N125.401378、E43.33548317、 N125.4014212、E43.33548352。终点位置:N125.380518、E43.31201533、N125.380526、E43.31189385)。 

  南排洪沟(起始位置:N125.4020153、E43.31265771、N125.4019992、E43.31263093。终点位置:N125.4108554、E43.31095663、N125.4108363、E43.31092529)。 

  经排查、检测上述水体非黑臭水体。 

  特此公示。 

  (联系人:欧阳博文   联系方式:84227061)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