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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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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春市双阳区首批乡村人才职称评审和乡村振兴优秀人才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15:57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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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办发〔2021〕3号)和《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吉办发〔2021〕18号)要求和全省人才重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定于近期开展我区首批乡村人才职称评审和乡村振兴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等各类乡村人才。申报人员须符合乡村振兴相关专业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及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内容 

  (一)乡村人才初级职称申报人。具体包括乡村振兴助理农经师、乡村振兴助理农技师、乡村振兴助理农艺师、乡村振兴助理农林师、乡村振兴助理农建师、乡村振兴助理工艺师、乡村振兴助理兽医师、乡村振兴助理畜牧师、乡村振兴助理电商营销师。 

  (二)乡村人才中级职称申报人。具体包括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 

  (三)乡村人才高级职称申报人。具体包括乡村振兴高级农经师、乡村振兴高级农技师、乡村振兴高级农艺师、乡村振兴高级农林师、乡村振兴高级农建师、乡村振兴高级工艺师、乡村振兴高级兽医师、乡村振兴高级畜牧师、乡村振兴高级电商营销师。 

  (四)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申报人。乡村振兴优秀人才均从乡村人才高级职称推荐人选中产生。 

  三、申报条件 

  (一)乡村人才初级职称申报条件。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能够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具有指导技术员的能力。 

  (二)乡村人才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参与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疫病防控、重大灾害处置、重要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或能够结合农村生产实际执行技术工作规范、计划,并参与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做出成绩。 

  (三)乡村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条件。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价破除“唯学历”倾向,只要符合相关从事专业条件,没有任何学历的乡村振兴人才也可申报职称。重点围绕思想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度等几个维度进行评价,以在乡村范围作出贡献、有示范作用来衡量(详见附件1)。 

  (四)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申报条件。不限年龄、学历、职称、奖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或经营管理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2.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乡村电商、乡村文化旅游以及其他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3.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4.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省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5.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或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四、指标数额 

  (一)乡村人才职称指标数额分配。按照省里分配给双阳区的职称名额高级6人、中级6人、初级17人。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乡村人才队伍总量及各专业人才数量分布情况,采取结构化分配原则,各乡镇(街道)可推荐高级职称人选1人,中级职称人选1人,初级职称人选3人。由双阳区人社局牵头成立双阳区乡村振兴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各乡镇(街道)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通过评审进行排名,高级职称排名前6名的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中级职称排名前6名、初级职称排名前17名的人员确定为最终通过人员。 

  (二)乡村振兴优秀人才推荐数额分配。乡村振兴优秀人才推荐人选均从乡村人才高级职称推荐人选中产生。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前3名人员作为乡村振兴优秀人才人选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 

  五、组织申报 

  采取公推直报的方式,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本辖区乡村人才申报工作,公示无异议后报双阳区人社局。 

  (一)材料受理。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地区乡村人才职称的组织申报和申请人材料审核工作。 

  (二)材料审核。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盖章。申请人无工作单位,且是所在行业协会、学会、农村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或农村经营组织的,由所在组织审核盖章;其他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所在乡镇(街道)予以受理审核。各乡镇(街道)应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对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核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材料报送。双阳区乡村振兴职称评审受理窗口设在双阳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做好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受理工作,并按时报送。各乡镇(街道)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以乡镇(街道)正式红头文件形式,报告应将组织申报工作进行简要汇报,并根据推荐人选的综合业绩贡献进行排序。 

  2.申报表格。按照附件要求如实填报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原则上,业绩材料册不得超过20页,均以复印件形式报送,每页加盖单位审核章,页数较多的可采取骑缝章形式。 

  六、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班,选派专人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重点把握申报人的技艺水平、带富能力、社会贡献方面业绩成果,确保申报质量。要科学确定推荐人选,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乡村振兴优秀人才,特别是将扎根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取得巨大效益的“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选拔出来。 

  (二)认真填报。申报人业绩证明均采取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审核盖章。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业务培训证明;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个人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参展证书等以及专利转让单位经济效益证明、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效益证明、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社会与经济效益证明等,提供材料应与《吉林省乡村振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2)所填内容相符。 

  (三)规范报送。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需盖章)和电子版(申报表以电子表格方式,业绩材料以PDF方式),每个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装入独立资料袋和电子文件夹,纸质版申报材料应统一按照封面(附件4)填写;电子版统一以“地区+姓名”命名文件夹,于7月2日前将本地乡村人才职称评审人选材料报送至双阳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5楼508室)。 

  联 系 人:张秋月、张胜波、闫博闻 

  联系电话:0431-84224584 

 

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附件1乡村振兴高级职称申报标准.doc
附件2吉林省乡村振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请表.xlsx
附件3吉林省乡村振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附件4乡村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袋封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