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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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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长春市双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优惠政策考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07 13:12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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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1年长春市双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中关于“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的规定,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长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验,确定郑泰等3名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431-84224584(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

附件:2021年长春市双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优惠政策考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