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督察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9〕101号)要求,现对双阳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二)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影响伊通河、饮马河水质,全市每年约有800万吨畜禽粪污未进行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2018年8月31日前,制定出台双阳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到2020年12月31日前,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2018年8月31日前,制定出台双阳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任务落实到位。
(二)研究制定《双阳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规模养殖户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
(三)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处理工作管理办法。
(四)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设有污水排放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并严格监管。对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对双阳区畜禽养殖承载能力进行测算,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种植业主衔接,扶持种养合作,鼓励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粪污作为有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
四、整改成效:
(一)2018年6月,制定出台了《双阳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成立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为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的落实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2018-2020年,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按照工作任务和时限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2018年5月,制定出台《长春市双阳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规模养殖户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7月完成禁养区内32家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三)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制定出台了《长春市双阳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监管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1月,与德惠市阔源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合同,确保全区病死动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四)双阳区畜禽养殖场排污登记管理情况:养殖企业自行备案184家,无污水排放口。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加大对养殖企业的监管频次,依法进行监管。
(五)2020年11月,编制出台了《长春市双阳区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20-2024年)》,测算全区畜禽养殖承载能力,以地定畜,对未来几年的种养循环发展布局进行合理规划,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6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姚刚
电 话:84770231
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