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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四)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9 17:34  来源: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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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督察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9〕101号)要求,现对双阳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四)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全省55个生活垃圾处理场中有30个未进行无害化等级评定,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际不到60%,远低于国家80%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完成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对填埋积存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2020年12月31日前,双阳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80%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双阳区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  

  (二)投资20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前,将原垃圾场积存垃圾挖出回填至新填埋区,对垃圾场库存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目前将日产生活垃圾的80%转运至长春市蘑菇沟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四)2020年12月31日前,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双阳区生活垃圾全部实行转运处理,双阳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80%以上。 

  四、整改成效:

  (一)2018年9月17日,双阳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为II级; 

  (二)原填埋区(填埋一区)积存垃圾倒运至新填埋区(填埋二区)工程已于2019年4月26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三)2017年11月开始,双阳区日产生活垃圾80%转运至长春市蘑菇沟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2018年9月实现全部转运,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已完工,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环境保护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6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姚刚 

  电  话:84770231 

  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