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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7 14:48  来源: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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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红梅: 

  本机关因通阳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需要,作出2020双政征字[2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因你拒接收本补偿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机关作出的《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020双政征字[21]号补偿决定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领取此补偿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对补偿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附件:

补偿决定赵红梅.doc